《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青年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草案)》信息点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青年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草案)》(以下简称《总则(草案)》已于2014年5月27日正式公布。以下是对《总则(草案)》进行提炼的信息点,希望能给各单项的竞赛组织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提供参考。
一、竞赛项目
根据《总则(草案)》统计,第一届青运会共设26个大项,30个分项,预计有306个小项(单项规程还未公布,小项名称和数量有可能调整)。本届青运会与上届城运会相比,新增了一个大项(现代五项)、2个分项(沙滩排球、现代五项), 另外排球年龄组U20改成U19。各代表团报项和取消设项的规定遵循了惯例,最多可以参加16个大项的比赛,项目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
二、竞赛时间
2015年10月18-27日,开、闭幕式分别定在18号和27号,为期10天,时间跨度与前几届城运会一样,所有工作的倒计时有了准确的时间节点。开闭幕式期间,70%以上的比赛项目将决出金牌。这是人员最为密集的时间段,特别是主办城市在接待、交通、宾馆、场馆运行、安保、运动员村运行、餐饮、志愿者服务等赛会保障工作将承载最大的负荷。
三、竞赛地点
福州市主办,厦门、漳州、泉州等八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共同举办。福州承担了13个项目的比赛任务,具体是田径、游泳、跳水、体操、网球、摔跤、拳击、武术套路、皮划艇、排球(男、女U17)、沙滩排球、篮球(男、女U18)、足球(男、女U16,女足U18);省内其他赛区承担了14个大项14个分项的比赛任务,由其它地市或省体育局负责;预计使用41个比赛场馆、1个运动员村和1个指挥中心。其中自行车、曲棍球和现代五项3个项目放在外省比赛。
四、代表团数量及参赛规模
按《总则(草案)》预计约56个代表团参赛(即22个省会城市、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5个计划单列市、16个全运会带入城市,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预计2个代表城市参加)。 代表团正编官员(包括团长、副团长、团部官员和运动队官员)总数根据运动员总数确定。官员总数不超过运动员总数的40%,其中团部官员总数不超过官员总数的20%,不足1人的均按四舍五入计算。
足球、篮球、排球(不含沙排)分别录取12支队伍进入决赛阶段,女子手球、女子曲棍球、垒球分别录取8支队伍进入决赛阶段。其它项目进入决赛的队伍和人数需待单项规程出来后才能明确。
根据估算,青运会各代表团约有7925名运动员(含省外举办项目)参赛,代表团正编官员约有3204人(含省外举办项目),代表团正编人员约计11129人。代表团超编人员估算有1647人。
福州市负责的比赛项目参赛运动员预计为3899人,代表队正编人员预计为1204人,总计约为5103人。编外人员约为633人,共计5736人。另外技术官员约1477人,包括仲裁、技术代表、裁判员、电子裁判、辅助裁判。兴奋剂检查官未计算在此列。详见附表。
以上数据是结合了七城会和全运会的参赛情况估算,目前只是粗略估计,仅作内部参考,待各单项规程下发后和代表团报名后进行相应的更新。
五、代表团报名和报到
1.参赛单位报名时间:2014年08月31日(省体育局报)。
2.代表团报参赛大项:2014年11月30日(省体育局报)。
3.预赛报名和决赛报名在比赛开始前30天。
4.代表团团部人员报到与离会时间:开幕式前3天报到闭幕式后1天离会。各项目运动队原则上在本项目比赛开始前3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此期间内,组委会将负担代表团正编人员的食、宿、市内交通等费用,代表团须按规定交纳一定的伙食费等。相关部门需要对该费用进行细化,并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
5.按照往届单项规程规定,提前报到进行场地适应性训练的,所有费用代表团自理。运动队报到后,组委会要开放比赛、训练场馆提供使用。这意味着各单项竞委会和场馆运行的倒计时应该按运动队报到时间计算。
6.各项目的技术官员原则上在本项目比赛开始前4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期间竞委会须提供技术官员的工作装备,并负担食宿、差旅、市内交通、酬金等相关费用。技术官员的人数预估为:1477人。
六、奖励及计分办法
与以往城运会计分方法相比,首届青运会最大的不同是将公布代表团成绩榜。代表团成绩榜包括金、银、铜牌数、奖牌数和总分数的即时公布和排名。以上5项信息要在成绩统计系统中新增,并在网站的竞赛信息发布中加入奖牌榜模块。
同时,还加大了对足、篮、排三大球前三名的奖励力度。三大球的金、银、铜牌,分别按2倍计入代表团,前八名的分数也按翻倍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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