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00129-2500-2019-00032 | 文号 | 榕体审〔2018〕10号 |
发布机构 | 福州市体育局 | 生成日期 | 2019-09-26 |
标题 | 福州市体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第二十五届运动会 竞赛规程总则(行业系统组)》(草案)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福州市体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第二十五届运动会 竞赛规程总则(行业系统组)》(草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FZ00129-2500-2019-00032 | ||
文号 | 榕体审〔2018〕10号 | ||
发布机构 | 福州市体育局 | ||
生成日期 | 2019-09-26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福州市体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第二十五届运动会 竞赛规程总则(行业系统组)》(草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福州市体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第二十五届运动会 竞赛规程总则(行业系统组)》(草案)的通知 |
各市直单位:
现将《福州市第二十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行业系统组)》(草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福州市体育局
2019年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福州市第二十五届运动会
竞赛规程总则(行业系统组)
(草案)
举办福州市第二十五届运动会是为了贯彻落实《体育法》、《奥运争光计划》、《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促进全民健身深入开展,发现和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进一步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全面推动我市体育事业的发展,为建设健康福州、幸福之城做贡献。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2020年10月在福州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
田径、游泳、篮球、足球、气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象棋、围棋、桥牌、双升拖拉机赛(扑克80分)、拔河、台球、第九套广播操、24式太极拳,共16项。
三、参加单位:
市直属各单位及本行业系统未报名参赛的企业、俱乐部。
四、参加办法:
1.各行业系统代表队由各系统主管部门负责组队。
2.参赛项目不得少于6项,每增报1项,在团体总分中加5分;因其它原因未列为比赛项目的仍按照原报名项目数量计算。
3.各项目参赛人数均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4.每项报名人数必须达到该项目规程规定报名人数的三分之一,才计为参加一个项目比赛。
5.报名不足三个单位的项目,不列为比赛项目。
五、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必须持有市有关部门核发的本单位医保卡或社保卡,并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证明身体健康合格者。
(二)现役军人或享受军人待遇的人员及各高校师生员工,均不得代表各单位参加比赛。
(三)2020年退役的运动员、退伍军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代表资格,按其所参加比赛的报名时间为界,在正式报名前已分配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代表所在单位参赛,否则不予参赛。
(四)福州市体育运动学校的应届中专毕业班学生,经用人单位于赛前二个月与市体育运动学校签定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经人事劳动部门鉴定,并报市体育局竞训处备案后,可代表所在单位参赛。
(五)在运动会期间,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一个组别一个项目的比赛,不得跨组或兼报其它项目比赛,如发现运动员代表两个单位、跨组参赛,或参加两个(含两个)以上项目比赛,取消该运动员全部比赛成绩。
(六)严禁在运动员资格上弄虚作假,每发现一项次运动员资格弄虚作假,取消该项目(组别)全部成绩,扣减代表团金牌3枚,并在大会通报。
六、竞赛办法:
1.各单项竞赛办法,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2.各项目比赛均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
1.公布各项目比赛成绩;
2.按总分数设一等奖二个,二等奖四个,三等奖六个;参加项目未达6个大项的代表团,不能评为一、二、三等奖;
3.除第九套广播操和24式太极拳执行特殊计分规则外(详见录取名次和奖励第4点),其它项目均录取前六名,分别按7、5、4、3、2、1计分。
各项目录取办法以单项规程为准。参赛运动队不足6队(人),按实际参加队(人)数录取,只有1队(人)报名不比赛。
4.第九套广播操和24式太极拳分别设一等奖三个、二等奖四个、三等奖五个,一等奖为一枚金牌,计7分;二等奖为一枚银牌,计5分;三等奖为一枚铜牌,计4分。
5.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八、报名、报到:
1.各代表团设团长1名,副团长2-3名,联络员1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2.第一次报名:于2020年2月28日前向市体育局报参赛项目。如第一次报名的参赛项目在第二次报名时不报,每少报一项扣团体总分3分。
3.第二次报名: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的竞赛日期,提前30天报名(以单项规程规定为准),逾期按不参加论。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如不参加,则每不参加一小项扣团体总分5分。
4.各项目运动队原则上在本项目比赛开始前2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
九、申诉:
1.凡申诉或举报者,应交纳保证金500元,并以书面形式经代表团盖章后,提交项目竞委会仲裁委员会处理。申诉和举报期间,维持其原状,处理结束时,将结果答复申诉和举报者。若胜诉,退回保证金,否则保证金不予退回。
2.比赛中发生争议,应在24小时内提出申诉(各单项比赛另有规定的按单项比赛规定执行)。
十、代表团团旗:
尺寸规格按国旗1号旗,颜色自定,旗面文字统一为××系统,除此外,不得再有其它标志。
十一、经费:
各单位参加比赛的一切经费均由各单位自理。
十二、裁判员及仲裁委员会报到日期另行通知。
十三、举行开幕式和闭幕颁奖仪式,各代表团入场服装必须统一整齐。
十四、本规程总则解释权、修改权均属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福州市第二十五届运动会行业系统组项目设置
共80项
一、田径 (18项)
1.男子 (9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2.女子 (9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二、游泳 (18项)
1.男子 (9项)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50米蛙泳、100 米蛙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4×50米混合泳接力
2.女子 (9项)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50米蛙泳、100 米蛙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4×50米混合泳接力
三、篮球 (2项)
男子、女子
四、足球 (1项)
男子
五、乒乓球 (6项)
男子团体、单打、双打,女子团体、单打、双打
六、羽毛球 (6项)
男子团体、单打、双打,女子团体、单打、双打
七、网球 (6项)
1.特邀组:男子双打、女子双打
2.公开组:男子单打、双打,女子单打、双打
八、气排球(2项)
男子、女子
九、象棋 (4项)
男子团体、个人,女子团体、个人
十、围棋 (4项)
男子团体、个人,女子团体、个人
十一、桥牌 (4项)
男子团体、双人,女子团体、双人
十二、双升拖拉机赛(又称扑克牌80分)(4项)
1.特邀组:男子团体、女子团体
2.公开组:男子团体、女子团体
十三、拔河 (2项)
男子、女子
十四、台球 (1项)
男子个人
十五、第九套广播操(1项)
团体
十六、24式太极拳(1项)
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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