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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文体旅局、高新区教卫局、市体育总会:
根据《福州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榕体〔2021〕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为做好2022年市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重点
项目申报主体须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从事体育产业活动,且已列入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产业名录库的法人单位。
2022年市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重点:体育品牌赛事类、职业联赛活动类、体育服务业类,申报参照《实施细则》。 二、申报时间及程序
(一)申报时间。企业提交申报材料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4月30日。
(二)初审。申报单位按属地原则提交申报材料至各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市体育总会,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提供电子版材料和光碟各一份(含pdf、word文档)。《实施细则》全文及申报表格可在福州市体育局网站(网址:http://tyj.fuzhou.gov.cn/)下载。
(三)各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高新区教卫局自收到本通知起,应尽快启动申报,加强对企业申报指导与审查,做好项目收集、实地查验、申报材料初审推荐工作,并确保在2022年5月15日前将推荐报告、申报汇总表及申报材料汇总盖章后报送市体育局事业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zstyjsyc@163.com。
(四)市体育局在5月15日后启动评审工作,视情组织实地察验、专家评审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复审提出评审意见。
三、其他注意事项
如申报主体尚未列入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产业名录库的法人单位,需填写表格(详见附件)提供信息进行预增补。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于申报截止后,汇总报送市体育局事业处,待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产业名录库开放增补后列入。
附件:新增体育产业单位名录信息登记表
福州市体育局
2022年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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