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29-3000-2022-0000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体育局
  • 成文日期:2022-01-25
  • 标    题: 福州市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市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关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体函〔2022〕4号
  • 发布日期:2022-01-25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市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关申报工作的通知
榕体函〔2022〕4号
来源:{{el}} 时间:2022-01-25 17:08

各县(市)区文体旅局、高新区教卫局、市体育总会:

根据《福州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榕体〔20211)(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为做好2022年市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重点

项目申报主体须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从事体育产业活动,且已列入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产业名录库的法人单位。

2022年市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重点:体育品牌赛事类、职业联赛活动类、体育服务业类,申报参照《实施细则》。
   
二、申报时间及程序

(一)申报时间。企业提交申报材料起止时间为202211日至430日。

(二)初审。申报单位按属地原则提交申报材料至各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市体育总会,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提供电子版材料和光碟各一份(含pdfword文档)。《实施细则》全文及申报表格可在福州市体育局网站(网址:http://tyj.fuzhou.gov.cn/)下载。

(三)各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高新区教卫局自收到本通知起,应尽快启动申报,加强对企业申报指导与审查,做好项目收集、实地查验、申报材料初审推荐工作,并确保在2022515日前将推荐报告、申报汇总表及申报材料汇总盖章后报送市体育局事业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zstyjsyc@163.com

(四)市体育局在515日后启动评审工作,视情组织实地察验、专家评审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复审提出评审意见。

三、其他注意事项

如申报主体尚未列入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产业名录库的法人单位,需填写表格(详见附件)提供信息进行预增补。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于申报截止后,汇总报送市体育局事业处,待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产业名录库开放增补后列入。

 

附件:新增体育产业单位名录信息登记表

 

 

福州市体育局      

202212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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