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全民健身是实现全民健康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幸福生活的基础保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福建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和《福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为主线,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健康闽侯”特色体育强县建设要求,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保障和改善民生、转变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等综合价值功能,不断完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为建设县强民富的新闽侯作出更大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民健身氛围更为浓厚,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明显增加,全民健身核心功能更为凸显。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60%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52%以上;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体育锻炼活动,在校学生国家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到93%以上,优良率达到25%以上。完善全民健身设施,人均场地面积达到2.05平方米,在县城周边新建标准田径场、球类综合馆和游泳馆各一座,农村公共体育设施提档升级,平原乡镇(青口镇、尚干镇、祥谦镇、南通镇、上街镇、荆溪镇、甘蔗街道)完善10分钟体育健身圈,其他乡镇政府所在地实现15分钟健身圈;健全全民健身组织,全县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1400人以上,达到每万人拥有20名等级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标准;丰富全民健身活动,扩大群众体育活动参与规模,提升群众体育赛事质量,培育少年足球、龙舟、山地越野、街头篮球等具有闽侯特色的群众体育活动品牌。
三、主要任务
(一)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全民科学健身理念。充分发挥体育文化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传承人类文明成果和提升闽侯软实力等方面的独特价值和作用。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宣传长效机制,充分利用县属主要媒体,开辟健身专题、专栏,普及健身知识,传授健身技能,宣传健身效果,弘扬健康新理念。以举办赛事活动为抓手,以体育下乡、体育进乡镇为切入点,弘扬奥林匹克精神、中华体育精神,树立全民健身榜样,讲述全民健身故事,传播社会正能量,形成人人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重规则、讲诚信、争贡献、乐分享的良好社会风尚。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科技文体局、县广电局
(二)强化场地建设,提升公共体育设施服务能力。
1.大力推动特色体育设施建设,推动体育设施建设跨越发展。到2020年,打造县城、平原乡镇10分钟健身圈。新建小区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所有平原乡镇新建或改造提升1至2个多功能运动场所;每个行政村在一条健身路径的基础上,继续延伸完成200条以上行政村(自然村)健身路径;利用县城沿江景观公园规划、建设健身步道和单车骑行路线,穿插新建1—2个主题式体育公园。各个乡镇建设的公园原则上须配套体育设施。依托新农村幸福家园建设,提升改造60个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50%的乡镇建成“四个一”健身工程(即:1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个田径场或多功能运动场或体育健身广场、1条健身步道/登山道、1条12件以上器材的健身路径)。50%的行政村新建500米以上的健身步道。
责任单位:县科技文体局、县规划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各乡镇(街道)政府
2.强化城乡规划支持。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凡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群众健身设施的,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通过改造等多种方式予以完善。面积5公顷以上的规划绿地及公园中,体育场地面积占比应在5%以上。
责任单位:县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科技文体局、各乡镇(街道)政府
3.盘活存量房地产资源。在不改变土地用途且符合规划并保证消防安全和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将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根据体育场地建设规范,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中利用原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建设用地兴办体育设施,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经营性体育设施项目,可采取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科技文体局、县规划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各乡镇(街道)政府
(三)丰富活动内容,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围绕闽侯独有的山水地理特色,积极开展各类全民健身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大力开展登山、健步走、广场舞、骑行、游泳、球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项目,扶持推广健身气功、太极拳、龙舟等民俗民间传统运动项目,积极培育皮划艇、航空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结合传统文化和体育品牌资源,开展春节十万人健步行、“迎新杯”篮球赛、全民健身日、群众登山大会、五虎山越野赛等赛事活动。发挥健身竞赛杠杆作用,以办赛促进健身水平提高。定期举办针对不同人群活动,鼓励和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定期举办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全民健身竞赛活动。实施“一乡一品”,“一体育组织一品”等品牌工程。
扎实推进与驻地高校的合作,利用高校人才、技术资源,通过运动员代训、教练员业务能力提升、提供实习点、聘请担任中小学体育辅导员、联合举办、共同参与活动赛事等形式,打造闽侯特色体育项目与品牌。
激发市场活力,为社会力量举办全民健身活动创造便利条件,发挥网络等新兴活动组织渠道的作用。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依法组织、承办赛事,政府以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方式给予扶持(驻地高校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社团组织列入优先购买对象),并提供安保、交通、医疗等保障服务类资源。推动各类体育赛事的成果惠及更多群众,促进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全面协调发展。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团县委、县卫计局、县财政局、县科技文体局、各乡镇(街道)政府
(四)加强队伍建设,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改革
1.加快推动县体育总会、体育协会、体育社团等体育社会组织向基层和不同行业、人群覆盖。体育类社会组织可直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未达到登记条件的社区体育类社会组织允许在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备案登记。获评3A级以上的体育类社会组织,可优先承接政府购买的各项体育公共服务。
责任单位:县科技文体局、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政府
2.大力支持健身俱乐部发展。以社区为重点,采用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方式,支持群众健身消费,重点扶持5个左右的体育单项俱乐部。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健身俱乐部与连锁机构在我县落地发展。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科技文体局、县商务局、县民政局
(五)加强信息服务和科学指导,提高全民健身平台供给能力。
1.加强全民健身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与全民健身相结合,推进全民健身管理资源库、服务资源库建设。运用大数据技术对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健身效果、体育设施利用率等实施综合分析评价,提高全民健身指导水平和体育设施安全监管效率,使全民健身服务更加便捷、高效、精准。建立全民健身信息公开制度和监测结果社会共享机制,定期公布相关结果。
健全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将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纳入数字闽侯专项规划。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移动服务终端(APP)、智能健身硬件等,为广大群众获取体育信息、参加赛事活动、预约健身服务、选购体育用品、加入体育微社区(运动圈)等提供在线服务,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鼓励企业参与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科技文体局、县数字办、县经贸局
2.提高全民健身的科学性。推广“运动是良医”,不断提高健身方法和手段的科技含量。研究制定并推广健身活动指南,通过设立个人健康目标,推进全民健身运动。举办各种科学健身培训讲座和科学健身指导咨询活动,提高群众的科学健身常识、素养和能力。
完善动态国民体质监测体系。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国民体质测试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引导和支持乡镇文化服务中心、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体育社会组织及体育健身中心等设立乡镇(街道)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常年为群众提供体质检测、运动能力评定、健身技能传授、健身指导等。
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县科技文体局、各乡镇(街道)政府
(六)加快融合延伸,促进体育产业快速发展
1.促进体育与旅游文化结合。大力发展登山、徒步、露营、山地自行车等项目,积极拓展山地户外运动项目的新形式。创建山地户外运动精品线路、山地户外运动精品项目。结合白沙、鸿尾等特色乡镇建设,并以此为试点,打造乡镇特色体育项目,打造五虎山、三叠井等国家级森林公园为主线的户外运动休闲带,适当增加山地户外运动设施用地和配套设施配建比例。
充分发挥我县水域资源优势。利用闽江、乌龙江水系以及竹岐金水湖等资源,大力发展龙舟、摩托艇、滑水(蹼泳)等水上项目,打造滨江体育健身休闲带。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科技文体局、县旅游局、县水利局、各乡镇(街道)政府
2.加快发展体育培训业。大力支持体育社会培训机构,引入国内外知名体育培训机构,重点支持篮球、足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等项目明星体育学校、职业体育联盟培训学校等。支持社会资本发展职业体育,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并引导支持进入各级专业运动队。
责任单位:县科技文体局、县教育局、各乡镇(街道)政府
3.促进体育与健康养生结合。利用我县医疗资源和大学城高校科研人才优势,积极推动开展运动医疗与体育康复相关业务。鼓励具备条件的科研机构及社会资本开展体质测定、运动医学和营养膳食等各类服务。发挥中医药在运动康复方面的特色,提倡开展健身咨询和调理等服务。
责任单位:县科技文体局、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各乡镇(街道)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将相关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实事推进与考核。要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体育产业和其他相关产业,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测评体系,纳入公共文化、健康、卫生、养老、旅游、科技和社区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全民健身领导小组作用,加强部门联动,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土地用地需求,构建功能完善的综合性基层公共服务载体,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健康促进、养老服务中的作用。推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各行业和社会各界办体育,统筹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县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加大资金投入和管理。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保证每年体育彩票公益金按照规定比例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和全民健身运动会等系列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PPP和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体育场地设施,支持群众体育消费。依据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有序推进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推动落实财税等各项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机构、个人对全民健身事业的资助捐赠,落实现有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相关政策。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科技文体局、国税局、地税局、县民政局、各乡镇(街道)政府
(三)强化政策和法制保障。加大体育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依法保障公民体育健身权利和健身安全。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执法机制和执法体系,做好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利用社会资源提供多样化的法律服务。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对本实施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监督,依法强化体育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能,保证实施计划的顺利实施。
责任单位:县科技文体局、各乡镇(街道)政府、县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严格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估。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检查。科学安排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推进步骤,落实工作责任。针对规划纳入、经费列支、设施建设、活动开展、扶持引导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建立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重点目标和重大项目的实施举措和推进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形成多方监督反馈机制。到2020年,县科技文体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告县人民政府和福州市体育局。
责任单位:县科技文体局、县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