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29-3000-2025-00015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体育局
- 成文日期: 2025-06-27
- 标 题: 福州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公共游泳场所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体办〔2025〕50号
- 发布日期: 2025-07-04
- 有 效 性: 有效
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榕联合监管办〔2025〕1号)要求,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 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市范围内经营性公共游泳场所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摸底建库
请各县(市)区文体旅局于7月1日前将本辖区内所有开放的游泳场所进行摸底,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深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尚未建立分级分类制度的,可先适用市场监管部门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填写附件4《2025年XX公共游泳场所名录库》,于7月4日前召开本辖区的游泳场馆经营者安全部署会,将附件4、5、6及会议安排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市体育局青少处。
(二)第二阶段:自行检查
各县(市)区文体旅局应督促各场馆方开展自查,应于7月4日前组织开展摸排辖区内所有开放游泳场所的开放情况。
(三)第三阶段:“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为强化自行检查的成果,7月7日前,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方式,按照信用风险一般企业(B类),一年检查不得超过1次;信用风险较高企业(C类),一年不得超过2次;信用风险高企业(D类)合理确定抽查计划及频次,结合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综合查一次”事项、跨部门联合监管开展等工作,开展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场所监督检查,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示。
(四)第四阶段:报送总结
各单位应认真报送总结(内容包括:1.各地开展公共游泳场所检查整顿的情况。2.是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开展高危项目审批,重点检查是否违规增设许可条件,增加市场主体负担是否建立健全体育执法工作机制,理顺体育领域行政执法职责。3.是否严格开展高危体育项目日常监管,是否整合监管资源,一并抓好联合检查等工作开展情况。)并于7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体育局青少处。 (联系人:江华,联系电话:0591-22027390,电子邮箱:1055177598@qq.com)
(五)第五阶段:市局抽查
市局将成立检查组,于7月31日前对全市范围内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抽查方案另行下发。重点检查各县(市)区文体旅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有关文件、图片、视频、报道等档案材料。
三、检查要求
各地在对所辖游泳场所进行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最大程度消除各项隐患;对不符合要求的公共游泳场所,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时整改;要切实减轻经营主体负担,进一步拓展跨部门联合监管的方式和手段,主动协调联合检查任务。
四、其他事宜
请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在检查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群众守法经营。
附件:1.榕联合监管办〔2025〕1号
2.2025年福建省公共游泳场所检查登记表(参考)
3.2025年福建省公共游泳场所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启动工作现场记录单
4.2025年XX公共游泳场所名录库
5.福州市XX“综合查一次”年度检查计划
6.2025年XX执法人员名录库
福州市体育局
2025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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