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调整市体育局机构编制的批复》(榕委编办〔2018〕19号)文件精神,市体育局增设1个处室。为进一步规范处室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工作实际,经我局党组2020年第十四次会议研究,将我局内设机构职责调整如下: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政务活动组织协调和对外联系,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组织指导体育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协调重要政策调研,承担体育机制体制改革工作;承担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信访、绩效管理、12345诉求件管理、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预算管理以及机关财务、行政事业经费、专项资金、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管理全市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国际间及与港澳台的体育交流与合作。
(二)群众体育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负责指导全民健身工程建设的有关工作;协调市体育总会等组织开展全市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农村体育、社区体育、行业体育、少数民族体育、老年人体育和残疾人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组织协调群众体育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负责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组织并指导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指导、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
(三)竞技体育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体育竞赛管理制度;指导体育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和训练基地发展工作;组织参加全国青年运动会和其他重大体育竞赛备战和参赛工作;负责协调市本级承办的国内外重大体育竞赛的组织工作;负责二级裁判员和运动员的管理工作;审批和颁布全市各运动项目的最高纪录;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科技研究;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和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规划;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全市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和学生体育教育工作;指导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竞赛活动;组织指导重大青少年国内外体育比赛参赛工作。
(四)体育事业管理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体育产业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全市体育产业发展;承担规范体育服务管理和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指导直属单位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市级主办或承办的大型体育活动的政府采购等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体育市场管理;指导系统内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开展体育公共服务工作;负责体育统计工作;负责体育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五)青少年体育处(法规审批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组织起草体育地方性法规,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全市体育法制建设、法规宣传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全市体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市级体育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窗口管理建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相关政策法规咨询工作;负责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宣传、信息、新闻发布、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局门户网站维护管理、自媒体管理、政务数据共享等电子政务工作,推动体育文化建设,协调重大体育活动的采访报道。
(六)机关党委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置,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中共福州市体育局党组
2020年8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