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也是每个公民的责任。我们需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发挥好自己的力量一起保卫国家的安全。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怎么产生的?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规定每年的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什么是国家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义务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宪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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