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体育局关于做好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4-16 11:02

各训练单位:

根据市委巡查整改清单和计划安排,市体育局会同市教育局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市体校、市水上中心运动员文化教育和少体校学籍管理问题,出台了相关措施,请各单位按照《福州市教育局党组关于进一步深化体教融合力度有关工作的复函》、《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少体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榕教综〔202041号)抓好贯彻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体校(少体校)文化教育工作

1.新教师招聘及职称评审工作。请市体校会同局办公室对接市教育局抓紧落实。

2.教师培训、继续教育及审验工作。请市体校对接市教育局、福州教育研究院、市人社局等单位抓紧落实。

二、市水上中心文化教育工作

1.请市水上中心抓紧对接滨海学校,签订共建协议,开展实质性工作,确保新学年(20209月)第一批学生进入滨海学校就读,同时与长乐区沟通协调,继续做好其余学生文化教育工作。

2.请市水上中心建立完善运动员选材、招生、入学把关审批制度,以及考核和退出机制,切实负起责任。运动员入学均需签订协议,保证在进入滨海学校后继续参加训练比赛,不得发生违规入学情况。同时应加强运动员、教练员思想教育和管理,积极配合滨海学校开展文化教育工作。

三、少体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请市体校、市体工队、市水上中心按职责分工定期向学生学籍所在学校反馈学生文化学习和训练比赛情况,每学年将学生信息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及时向学籍所在学校通报学生(含输送到省队、国家队)在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省运会和世界、亚洲、全国锦标赛获得优异成绩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

四、运动员保障工作

    请市体校、市体工队、市水上中心健全完善运动员伙食、服装、保险管理制度,规范运动员保障工作,提高保障水平。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抓实抓细,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并于61日前将落实情况报送至市体育局竞训处汇总上报。

 

特此通知

来源: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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