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全省冰上运动场馆建设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时间:2020-08-12 17:38
 各设区市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

为加快我省冰上运动场馆建设,并进一步规范冰场建设省级补助资金的申报要求和程序,现将《2020年度全省冰上运动场馆建设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申报指南》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体育局

2020810

附件1

 

2020年度全省冰上运动场馆建设项目

省级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向

推动国家北冰南展带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战略实施,加快我省冰上运动场馆建设,支持2020年度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各建设一个以上冰上运动场馆。

二、建设要求

(一)福州、厦门、泉州三地建设1830的标准冰场,其他设区市及平潭视当地情况建设800以上冰场。

(二)冰场建设可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可利用旧厂房、旧仓库、旧商业设施等加以改造;或利用现有体育场馆、大型商超、体育综合体等空间拓展建设;或利用已规划好的项目土地建设。

(三)建成的冰场可满足冰壶、花样滑冰、冰球、速滑等运动项目的开展。场地建设规格要求如下。

1.速滑:场地周长111.12,直道宽不小于7,弯道半径8,直道长28.85

2.花样滑冰:60,宽30(长不得少于52,宽不少于26),近似长方形场地(四个角是弧形的而不是直角),冰面厚度为3厘米~5厘米。

3.冰球:最大规格为长61,宽30;最小规格为长26,宽15;四角圆弧的半径为78.5。国际比赛均采用长61、宽30、角圆弧半径为8.5的场地。

4.冰壶:冰壶比赛至少有4个冰道,冰道长44.5、宽4.32的冰道。

三、进度安排和资金补助

(一)项目须在2020年第一季度完成选址工作;第二、三季度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第四季度投入使用。

(二)申报项目主体单位不分内资、外资、国有、民营、营利、非营利等。项目单位需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情况,可持续发展能力强。

(三)省级财政补助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2020年度冰场建设资金200万元,并由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从申报项目中优选1个冰场给予补助。补助资金由省财政厅和省体育局另行文下发。

(四)申报项目主体单位保证项目如期完工,并于2020年底前投入使用。所在地体育部门应保证将省级补助资金及时补助到项目主体单位,推动项目及时建设。

四、申报程序

各地体育部门应高度重视冰场建设工作并报当地政府协调土地、建设等事宜,并要求申报单位在填好冰上运动场馆建设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申请表,附项目基本情况介绍(含选址、拟建面积、投资规模、资金安排、实施步骤、进度安排等)及相关证明文件(包括项目运营机构的资质信用、项目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等),由县(市、区)体育部门提出,报所在地设区市体育局审核并安排补助资金后,报省体育局备案。

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主体单位要向所在地及各设区市体育部门报送完工报告。省体育局负责项目完工报告汇总工作,并形成总报告及时报省政府。

业务部门和联系电话:体育产业处,0591-88017153

 


附件2

福建省2020年度冰上运动场馆建设

项目省级补助经费申请表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人

 

职务

 

单位地址

 

电话

 

项目名称

 

参与方式

□自投  □受托

项目获同类

补助情况

 

 

申报补助项目

主要内容

(可另附页)

 

申请单位

意见

 

                       盖章

县(市、区)

体育部门

初审意见

 

                       盖章

各设区市

体育主管部门

审批意见

 

                   

                        盖章

来源: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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