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体旅局、高新区社管局,各体育组织:
为进一步落实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等文件精神,结合体育工作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制度
坚持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体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检查督导机制,督促本辖区内体育组织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和各类经营性体育场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
二、加强各类体育场所管理
1. 公共体育场馆和各类经营性体育健身场所要健全疫情防控预案。入口处必须张贴健康码图识和疫情防控宣传标识。所有人员健康码和体温检测正常、佩戴口罩方可进入。
2. 各类体育场所应做好应急处置人员及物资储备,配备适量口罩、手套、消毒剂、测温仪等防疫物资。
3.健身器械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定期安排场地消毒消杀,定期对运行的集中通风系统设备及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安排专人落实消毒详细记录。
三、加强人员防护
1.根据国家、省、市落实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的精神,严格执行“健康码”上岗准入制度。落实体温检测、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出入时间登记等措施。对拒绝接受扫码、体温检测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者谢绝入场。对体温检测异常者应及时采取措施。
2.加强健康管理,对体育场馆、健身服务等场所服务人员实行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做好健康监测。
四、减少人员聚集
1.对于面向公众开放的公共体育场馆和各类经营性体育健身场所,严格人流控制,密闭场所接纳人员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
2.落实暂不审批马拉松等人员密集型活动的规定,原则上一律停止大型体育赛事活动。确需举办的要加强宣传告知,积极引导各类体育活动压缩规模、控制人数。按要求制定防疫方案,做到“一活动一方案”,报属地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
福州市体育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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