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体育局关于开展游泳场所集中检查整顿工作的通知》(榕体事〔2017〕37号)和《福州市体育局、卫计委、安监局关于开展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安全卫生检查的通知》(榕体事〔2017〕46号)文件要求,定于7月5日-8月5日开展高危险性体育经营场所“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抽取的场所名称和执法人员结果公布如下:
1、福清市后溪恒源生态旅游公司
2、马尾区菲米乐健身游泳池
3、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游泳池
4、福州小飞鱼体育场馆管理公司上街分公司
5、长乐市泳冠游泳中心
6、福州市仓山区晨祥游泳馆
7、仓山凯悦酒店分公司游泳池
8、亿动游泳健身馆
9、贵安水世界旅游文化开发公司
10、晋安区振国游泳池
11、福建捷仕体育公司世欧游泳馆
12、福清市恒坤体育娱乐有限公司
13、东方夜宴游泳池
14、福州市工人文化宫游泳池
15、红星游泳馆
执法人员:
1. 林 英、郑毅娟、王 晖(7月13日)
2. 卢湘玉、吴社委、林 英(7月14日)
3. 杨 明、林 英、陈 术(时间待定)
4. 陈 术、林 鸿、林 英(时间待定)
5. 宋 佳、林 英、杨 明(时间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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