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做好体育赛事和群众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2-31 16:53

各市级体育类社会组织:
  元旦、春节临近,为避免发生安全事故,结合市级体育类社会组织的特点,现就元旦、春节期间切实做好体育赛事和群众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各市级体育类社会组织要加强对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法履行对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特别要加强对群众性活动场所的安全监控,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全面分析可能造成的事故及衍生事故,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方案,坚决防范突发事件和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群众性活动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提高认识,认真做好赛事活动报备工作。

各市级体育类社会组织要针对近期赛事和活动的特点,严格执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审批程序,并按要求向主管单位做好活动审批、报备工作。赛事和活动举办部门要会同承办单位确定赛事和活动安全检查工作责任人,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向举办地公安机关提交安全许可申请,接受公安机关的检查和指导,否则产生的后果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三、强化责任,严密组织做好各环节安全保障工作。

各市级体育类社会组织举办赛事活动要提前做好安全保障措施,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和赛事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特别要突出重点,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安全保障工作:

(一)要认真遵循“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承办群体赛事、活动的主要负责人为安全责任人。
  (二)根据赛事、活动项目,限定参与人员范围。激烈对抗性、高危险性项目如游泳、攀岩、马拉松、铁人三项等,需严格限制参与人员年龄,并要求出具体检证明等。
  (三)根据赛事、活动实际情况,投保意外伤害和安全责任保险。
  (四)赛事、活动组织过程中,做好参与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五)对赛事、活动现场搭建的临时建筑及水、电等要事前开展安全检查。
  (六)根据赛事、活动实际情况,在现场播报安全注意事项或在现场张贴安全注意事项公告,配备医疗救护人员和设备、药品等。
  (七)制定赛事、活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四、加强教育,努力营造安全赛事活动氛围。

各市级体育类社会组织要加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多种类、多层次的宣传、教育和实战演练,培养公众参与社会活动的安全意识和紧急情况下的自我保护技能,使公众在参与大型公共活动时能够自觉防范风险、有效应对危险。对于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疏于预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等不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严格问责制,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如发生安全意外事故,请及时上报市体育局值班室,联系电话:87556460。

                                               福州市体育总会

                                                       201912月31

来源: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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