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年度预决算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印发《福州市体育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福州市体育局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福州市体育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2.福州市体育局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福州市体育局
2021年8月2日
附件1
福州市体育局
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流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本级部门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榕财预〔2017〕63)等有关规定,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部门预决算,是指经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
第三条 预决算信息应遵循积极公开、强化责任、促进改革原则。预决算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公开的事项,保证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完整。
第四条 预决算公开基本要求为坚持及时公开,内容准确,形式规范;坚持问题导向,重视公开实效,聚焦社会热点,回应公众关切;坚持方便社会监督,公开内容公众找得着、看的懂、能监督。
第二章 公开主体和职责
第五条 市体育局办公室负责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规定批复所属单位预决算并严格执行;
(二)按规定公开局本级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
(三)按规定完成预决算信息公开自查与迎检工作;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公开方式和时间
第六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以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的预决算公开专栏以及市局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市局门户网站设立资金信息专栏,集中公开部门资金信息,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第七条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公开。
第四章 公开内容
第八条 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为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及报表,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其中: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第九条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原则上至少公开以下三张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原则上至少公开以下五张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对属于公开范围的部门预决算报表,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第十条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类级科目,其中: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具体细则按照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公开预决算表的同时,应当一并公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占用使用、预算绩效等情况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第五章 涉密事项管理
第十二条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保密法律法规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做好涉密事项的定密、解密及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
第十三条 在依法公开部门预决算时,对涉密信息不予公开。部分内容涉密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财政部门相关要求公开。
第六章 舆情管理
第十四条 应当加强社会反映评估和舆情引导,客观,准确、全面反映部门预决算信息。主动对部门预决算公开中涉及财税政策、规章制度的一些专业名词做出解释说明,方便公众理解,并密切关注预算公开中反映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整改。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严格按照财政部门预决算公开模板进行公开,实际执行过程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
第十六条 加强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方向明确、过程可控、结果可查。
第十七条 本办法未涉及事项,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2
福州市体育局
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福州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榕财预〔2021〕64号)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推进本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保证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完整。
(二)坚持明确和落实责任。依法主动公开预决算信息,局办公室负责公开本部门部门预决算及局本级单位预决算,下属单位负责公开本单位预决算。
(三)坚持以公开促改革。以预决算公开为抓手促进财税体制改革和其他相关领域改革,为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好基础。
二、工作要求
(一)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
1.公开主体:部门及所属单位。
2.公开时间:经市财政批复的部门预算、经部门批复的所属单位预算,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并对有关事项作出说明,同一部门所属同一级次的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天集中公开。市财政在批复时另有要求的,应按市财政要求执行。
3.公开方式:在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的预决算公开统一专栏上集中公开。
4.公开内容
(1)部门概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责、部门预算单位构成、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部门预算表。包括: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总表、支出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
(3)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包括:预算收支总体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情况、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公开说明中的数据与公开表格中的数据必须一致。公开的报表中无数据的表格也应以空表形式公开并加以说明,特别是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需备注说明“本部门xx 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或“本部门无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公开的PDF文档必须添加目录和页码。
(4)名词解释。对本部门预算公开中使用的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二)部门及所属单位决算
1.公开主体:部门及所属单位。
2.公开时间:经市财政批复的部门决算、经部门批复的所属单位决算,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并对有关事项作出说明,同一部门所属同一级次的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天集中公开。市财政在批复时另有要求的,应按市财政要求执行。
3.公开方式:在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的预决算公开统一专栏上集中公开。
4.公开内容
(1)部门概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责、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部门决算表。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情况、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公开说明中的数据与公开表格中的数据必须一致。公开的报表中无数据的表格也应以空表形式公开并加以说明。在公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时,应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三个分项数额占“三公”经费总额比重合计应为100%。公开的PDF文档必须添加目录和页码。
(4)名词解释。对本部门决算公开中使用的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5)附件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公开本部门开展单位自评的项目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该年度本部门无单位自评项目,无需公开空表,仅需简要说明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公开本部门开展部门评价的项目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如该年度本部门无部门评价项目,无需公开报告,仅需简要说明情况。
(三)部门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根据市财政局要求,制定本部门的预决算公开规定。
(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0〕147号)要求,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五)涉密信息处理
预决算公开应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预决算公开是依法行政的有力保障,部门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预决算公开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方向明确、过程可控、结果可查、易于监督”的原则,严格划分责任分工,积极抓好工作落实。
(二)严肃公开纪律。预决算公开是《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各部门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要依法及时公开相关预算信息。
(三)保持长期公开。根据预决算公开常态化工作要求,要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的公开时间要求及时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四、其他
(一)预决算公开模板应严格按照福州市财政局相关文件执行。
(二)市财政局如对预决算公开表格、公开说明等公开信息有调整的,以财政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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