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市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关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1-16 17:23

各县(市)区文体旅局、高新区教卫、市体育总会

根据《福州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榕体事〔2020〕2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做好2021年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重点

项目申报主体须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从事体育产业活动,且已列入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产业名录库的法人单位

2021年市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重点:体育品牌赛事类、体育服务业类,申报参照《实施细则》。
    二、申报时间及程序

(一)申报时间企业提交申报材料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4月30日。

(二)初审。申报单位按属地原则提交申报材料至各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市体育总会,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提供电子版材料和光碟各一份(含pdf、word文档)。《实施细则》全文及申报表格可在福州市体育局网站(网址:http://tyj.fuzhou.gov.cn/)下载。

(三)各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高新区教卫自收到本通知起,应尽快启动申报,按照《2021年度市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附件1),加强对企业申报指导与审查,做好项目收集、实地查验、申报材料初审推荐工作,并确保在2021年5月15日前将推荐报告、申报汇总表及申报材料汇总盖章后报送市体育局事业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zstyjsyc@163.com。

(四)市体育局在5月15日后启动评审工作,视情组织实地察验、专家评审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复审提出评审意见。

三、其他注意事项

如申报主体尚未列入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产业名录库的法人单位,需填写表格(详见附件2)提供信息进行预增补。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于申报截止后,汇总报送市体育局事业处,待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产业名录库开放增补后列入。

 

附件:1.2021年度市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新增体育产业单位名录信息登记表

 

 

福州市体育局       

2021年1月15日

来源: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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