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福州市体育局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8-09-26 09:13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按照《福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体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榕财决[2018]64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全市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市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二)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全市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三)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协调全市体育训练,负责全市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人才的培养;组织协调各类体育竞赛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四)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体育产业发展规划,促进体育市场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六)指导、管理全市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国际间及与港澳台的体育交流与合作。

  (七)指导、组织体育宣传、科研和教育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福州市体育局包括四个机关行政处室及八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福州市体育局

财政核拨

27

27

市体育总会

财政核拨

6

6

市体育运动学校

财政核拨

74

67

市重点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财政核拨

55

51

市体育工作大队

财政核拨

35

26

市水上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财政核拨

13

8

市老年人体育协会办公室

财政核拨

3

3

市体育设施管理中心

差额补贴

21

10

市体育事业维护队

自收自支

32

10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福州市体育局主要任务是:不断拓展群众体育的广度和深度,稳步提升全市竞技体育综合实力,着力促进体育产业快速发展。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政府职能,群众体育突出抓规划、抓场地、抓活动。一是设施规划建设科学合理。编制出台《全民健身发展“十三五”纲要》《福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2017年争取中央、省级、市体彩公益金4190万元,建设多功能球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室内健身房、纳凉点轨道棋等4类52个项目,新建345条健身路径、更新100个农民健身工程。按“一室、一场、一点”(活动室、球场、晨晚练点)的标准推进老年人功能适用的健身场地建设。二是群体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开展以“我要上全运”为主线的主题系列活动,累计开展43项1135场次全民健身活动,参与人数达100多万人次,各县(市)区设项完成700多场次活动,深化了永泰武术、仓山龙舟等“一县一精品、一项一品”全民健身项目;老体协、各体育协会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举办约46项100多场次活动,参与人数达10万多人次,做到“周周有活动、月月有比赛”。三是体育社团活力持续激发。全市新增6个市属体育协会(俱乐部),有35家协会成立“兼合式”党组织,覆盖社会组织38家,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在有党员的体育类社会组织中覆盖率达88%;有9家协会成立裁委会并报送备案,完成200多名裁判员等级认证。新增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585人,举办各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15期,培训骨干近6000人次,为全民健身发展注入了新力量。

(二)筑牢训练网络,竞技体育突出抓管理、抓训练、抓筹备。一是备战体系建设初显成效。围绕“省运争先、全运突破”战略思路,以封闭训练、依托省队训练、外训等方式有序组织28个项目1200多名运动员开展集训,省运会年度赛共派出1284名运动员参加28个项目比赛,共带入第十六届省运会12金19银16铜,成绩优于去年。13届全国运动会,共有98名福州籍运动员参加23个竞技项目比赛、37人入选群众项目决赛名单,参赛人数和参赛项目为历届最多,其中,竞技项目获4金6银8铜,群体项目获个人两个第一、团体五个第二和两个第三,为福建省代表团做出积极贡献。二是后备人才培养夯实基础。编印《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福州市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修改完善《福州市体育竞赛奖励办法》,制定市单项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及传统校评估办法,积极创建国家、省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和体育传统校,福州市体校、福清市体校成功创建国家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闽清县、闽侯县少体校被命名为2018-2021周期省重点体育后备人才基地,晋安、台江、长乐区少体校、永泰县青少年业余体校、连江县体育训练中心等5所被命名为新周期省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精心组织全市少儿体育竞赛和中小学生联赛,举办历时8个月的13个项目比赛,从中选拔了一批好苗子充实到市队。积极配合市教育局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组织校园足球联赛,比赛场次达到1800场,推动阳光体育及足球运动普及发展。按时审批办结二级运动员9批232人。

(三)发挥政策优势,体育产业突出抓带动、抓招商、抓落实。一是示范引领助推效应初显。出台《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通过设立产业引导资金,采取项目补贴等方式,重点支持品牌赛事、骨干企业和体育产业功能区建设。积极指导申报国际、省级示范基地,仓山区获评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福建鸿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获评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福州宜美智慧体育应用项目获评国家体育产业示范项目,永泰大樟溪青少年户外营地等6家获评省级示范基地。帮助22个项目获省级补助,补助(奖励)资金达693万元。二是全业招商实现多点开花。制定“打响上山下海运动休闲品牌”工作计划,成立3个招商行动小分队,共完成4个招商项目,项目注册资金累计近12亿元,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其中,在国内首推“体育校府合作”模式,与上海体育学院联合创办福州体育科技园项目,已吸引40余家企业入驻;与国内知名企业北京行知探索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开发合作了鼓岭山径赛、鼓岭精英越野赛等特色体育旅游项目;国内首个中德足球小镇落户福州贵安。三是基础工程建设步伐紧凑。高标准高速度推进市体校改扩建、市水上中心长乐基地等项目建设。市体校改扩建项目完成投资额7780万元,占年计划投资111%。市水上中心基地项目2017年7月正式启动施工并完成主体工程。四是全力支持体彩销售。2017年福州市体彩销量为16.74亿元,占全年任务数108%,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四)扩大溢出效应,赛事运作突出抓特色、建品牌、提水平。一是五大赛事提升城市综合影响力。圆满举办环福州·永泰国际公路自行车赛、中国羽毛球公开赛、福州国际马拉松赛、中华龙舟大赛、围棋人工智能与物联网大会五大国际国内高水平赛事。专业化办赛取得突破,自行车赛首次吸引洲际职业队参赛,共邀请5大洲13个国家和地区的22支洲际职业队和洲际车队参赛,参赛车队等级得到提升;中国羽毛球公开赛共有20个国家和地区的242名运动员参赛,国际羽联主席保罗·埃里克·霍耶亲临现场观战,并给予赛事组织高度评价;2017福州国际马拉松赛以中国田径协会金牌赛事标准打造,规模扩大至3万人;中华龙舟大赛吸引20万人次观众现场观看,央视各频道播出累计时长达53小时。中央电视台一套、五套等频道也对中国羽毛球公开赛、人工智能围棋等赛事进行现场直播及转播,极大地提高了榕城美誉度。二是特色赛事搭建体育对外交流平台。举办了多项有影响力、规模大的两岸体育交流赛事活动,成为对外体育交流盛会。中美文化交流活动,开展儒家拳、六合拳、鸣鹤拳、龙门武当、太级拳等著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公益展演,让美国代表团领略了中华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中国门球公开赛、福州12小时超级马拉松赛为常年举办赛事,推动了两岸体育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常态化。足球等项目国际交流健康发展,在派员赴阿根廷开展体育文化交流基础上,阿根廷著名的博卡、河床等足球俱乐部派员赴榕交流,促进了友好城市体育交流常态化。同时,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派遣了乒乓球、羽毛球项目教练员赴斯里兰卡开展训练教学工作,有效地增进了福州市与斯里兰卡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体育交流和人民之间的友谊。

(五)锤炼干部作风,党风廉洁突出抓责任、抓日常、抓监督。一是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将开展学习十九大精神、学习廖俊波同志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座谈、讲党课、举办读书演讲比赛等方式,共组织14场中心组学习好、4期领导讲党课活动、举办1场演讲比赛,各支部每月举办1次政治理论学习会。丰富“金牌路上党旗红,全民健身我先行”品牌内涵,开展社区共建、志愿服务、重病帮扶等活动,局机关党支部与仓山区下渡街道藤山社区签订共建协议,与永泰县城峰镇石圳村、连江县黄岐镇古石村、连江县丹阳镇松岭村党组织结对帮扶,组织10批次干部参加交通劝导、地铁执勤、社区服务等志愿活动。二是从严落实廉政责任。层层落实责任,修订完善局党组“两个责任”清单,层层签订责任书,完善党风廉政责任体系,编印局制度化汇编,组织各级落实重大节日、重要事项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局机关开展四级廉政提醒谈话97次。重视廉政防控,各类赛事资金执行财政审计要求,建立局本级及系统采购代理机构库及小额采购、购买服务管理规定,对业主单位采购招投标、资金拨付等环节进行有效监督,有效避免违规行为。狠抓督查督办,今年以来,按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来信12件,满意率100%;受理12345便民投诉件80余件,回复及时率、满意率达100%。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福州市体育局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384.07万元,本年收入20699.18万元,本年支出20717.64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65.60万元。

    (一)2017本年收入20699.18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267.48万元,增长2%,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18782.4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5068.25万元。

    2. 事业收入75.36万元。

    3. 经营收入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 其他收入1841.33万元。

    (二)2017本年支出20717.64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224.56万元,下降1%,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3585.7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021.21万元,公用支出564.52万元。

        2. 项目支出17131.92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 经营支出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3692.0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39.04万元,下降2%,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59.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是海青节经费增加。

 (二) 中专教育支出6928.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31.64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是基建经费减少。

(三)技校教育 13.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班主任奖补经费增加。

 (四)其他职业教育支出 27.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48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取消。

(五)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 633.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2.66万元。增长98%。主要原因是基建及购置项目增加。

  (六)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35.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5.4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运行经费增加。

  (七)行政运行(文化) 1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重点项目经费增加。   

 (八)行政运行 (体育)512.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42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人员公用经费减少。

(九)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体育) 59.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46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办公物业租金增加。

(十)运动项目管理(体育)117.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8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人员公用经费增加。

(十一)体育竞赛 117.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17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比赛经费增加。

(十二)  体育训练2773.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1.61万元,增长83%。主要原因是训练经费增加。

    (十三)体育场馆 327.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8.45万元,下降56%。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经费减少。

(十四)  群众体育 1147.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8.41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群体活动增加。

    (十五)其他体育支出3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5.21万元,增长570%。主要原因是赛事保障经费增加。

(十六)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80.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5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群体活动增加。

(十七)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79.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1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减少。

    (十八)事业单位离退休 54.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43万元,增长60%。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增加。

      (十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41.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6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二十)住房公积金 169.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1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人员住房公积金经费增加。

(二十一)提租补贴 36.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5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人员提租补贴经费增加。

    (二十二)购房补贴68.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7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人员购房补贴经费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5105.1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77.66万元,下降12%,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0.08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0.08万元。主要原因是支教经费增加。        

(二)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5105.0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677.73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活动比赛减少。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85.7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021.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564.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6.94万元,同比下降61%。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5.39万元,主要用于体育交流。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2017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3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3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减少63%,主要是: 因公出国(境)费经费减少。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0.5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下降63%,主要是: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经费 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1万元。主要用于阿根廷足球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4批次,接待总人数59人。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100%,主要是:体育交流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83万元,比2016年增加19%,主要是: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0.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0.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9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7年已完成绩效自评的财政支出项目7个,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11。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8、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9、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11、7个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公开模板)

 

来源: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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